处 长:张公民
副处长:孙晓阳 刘红
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负责学院科研组织、管理与外籍教师聘请、管理等项工作的职能机构。在院党委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制定科研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院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查、汇总、协调各院(系、处)的科学研究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2.制定科研规章。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学院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学院科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3.
组织科研项目。负责组织国家、省、市、院重大课题(项目)的审定与申报,检查和督促各项攻关科研项目的落实,并组织校内外的科研协调、科研联合与协作攻关。
4.
开展科研交流。负责组织全院科学报告会、学术讨论会、科技展览会、科学研究交流会,以及举办科技讲座,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协助各系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组织本校教师在校内外讲学的工作,积极开展校内外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
5.
推广科研成果。会同有关科研单位进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研产品的试制与生产工作,促进学院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6.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负责外教聘用资格的申请、年检等相关事宜
。
7.
组织科研评比。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组织与初评、鉴定与申报等项工作。
8.
实施科研奖励。统计全院各年度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资料,并报院领导审批,组织实施年度科研奖励。
9.
协助学术活动。协助院学术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
10.
协助职称评定。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每年度的职称评定工作。
11.
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科研事宜。
联系电话:0375--2868836 2868882